【電纜網訊】5月16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關于免除供貨商不良行為處分的布告(2019年5月)》。免除了杭州大成管業有限公司和上海電纜廠集團有限公司兩家供貨商的相關不良行為處理。

其間,杭州大成管業有限公司因為供給市區長寧環綠路(外環綠化帶)10kV架空線入地工程的CPVC,φ150*3型電纜維護管在抽檢中發現壁厚、密度實驗不合格。因而被處以在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投標收購范圍內暫停電纜維護管中標資歷2個月。
依據為《國家電網公司供貨商不良行為處理辦理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上海電纜廠集團有限公司是因為出產的10kV電力電纜在抽檢中發現絕緣屏蔽最薄點厚度、護套均勻厚度、護套最薄點厚度不契合招投標文件技能要求。因而被處以在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投標收購范圍內暫停10kV電力電纜中標資歷4個月。
依據為《國家電網公司供貨商不良行為處理辦理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款。

國網上海電力在布告中稱,因為這兩家供貨商己對相關問題完結整改,國網上海電力對整改狀況進行了檢驗,檢驗狀況契合整改要求,且兩家供貨商后續產品檢測合格。因而,依據相關流程,國網上海電力免除了這兩家供貨商的不良行為處理。 |